以下是六一歌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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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詞緊急下架公告 |
雙方歧見太大,我個人還是一直認為,歌詞影響層面太廣,不適合取締, 然,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完全聽不進去, 甚至,阻止我的報告,我們的收入相當有限,對方卻誤以為,我們是一間龐大的公司。 對方的錯誤在於,太過高估歌詞所帶來的利益,過度膨脹歌詞的價值,雙方幾無共識。 個人很遺憾,對方依然執意取締,台灣即將愈來愈難找到歌詞。 不論最後,本站是否能和對方取得協商,得到所謂的「唯一合法歌詞站」, 此舉皆已嚴重影響台灣歌詞的生態。 我們已做好最壞的打算,必要的時候,關閉該協會旗下公司,所有的歌詞。 (如果,有著作權(代理)人,也需本站關閉您的著作,我們也會照辦。) 也很謝謝apple在這段期間,幫我準備了很多的資料, 原本以為可以做得到,誰知,對方早已下定決心, 宣示其創作版權,連報告都不給報告,我想更不用說什麼分析厲害、講道理, 因為對方完完全全聽不進去。 此行,穿著西裝打著領帶,和apple兩人一起北上,在會上,對方告訴我們, 他們,發給很多家歌詞網站,只不過,誠如我們之前所言, 我們是第一波,然還有第二個,第三個... 對方說了一句話「難倒說,就只因為歌詞是文化,就可以任由你們侵害著作權人的權益嗎?」 至此,我知道,要和他們說明取締的困難及非必要性,對方已完全聽不進去, 對方誤認為,歌曲+歌詞的價值,如果是30元,那歌詞的價值,應該15元, 個人認為,這樣的想法是有點可笑,歌曲是包括曲和詞, 一首歌的價值,完全在歌曲本身(指有聲的部分,包括曲和詞), 而歌詞(指文字的部分),卻是另一個副屬品。 當然,對方還是聽不進去。 我們再這樣解釋好了, 歌曲包括 作詞、作曲... 歌曲之所以有價,在於有聲的部分, 有聲的部分,包含詞與曲的創作, 作詞、作曲利益均分,這個沒有問題, 然而,歌詞在純文字上,並不能取得實際的價值, 沒有人賣這個東西,相信也不會有人買, (我們這樣想好了,一張CD,把裡面的紙抽出來, 賣二十塊,有人會買嗎?更不要說,協會天真的想法168塊, 那張紙,值168元,這樣真的不會太好笑了嗎?) 老實說,我們的收入並不多, 除了廣告收入之外,就沒有了, 然而,廣告收入其實非常的不穩定, 誰都不敢肯定,明天的廣告費,不會比今天少, 在協商的過程中, 我們開一萬,對方認為我們在開玩笑, 再出價兩萬,對方還是認為我們瘋了, 真的啦,歌詞沒有那麼好賺啦,好不好, 還真的以為,光歌詞的純文字,就可以抵擋有聲出版,歌曲(MP3)的一半, 真的是想太多, 那就等吧,看誰能夠只用歌詞的純文字, 取得兩萬以上的實質收入, (如果再扣掉主機、頻寬等成本,再扣除付出的人力成本, 副站長high到現在都還沒拿過一毛錢的實際收入呢! 當然,還有更多更多為歌詞文化默默付出的人) 另外,對方提到三贏,協會、網站、使用者, 此舉,使用者必然是輸家,以前找歌詞,到處有, 現在全台灣卻只能有一個網站有, 麻煩多囉,怎麼會是贏,搞不好還要繳錢, 網站,全台灣只能有一間歌詞網站活著, 其他的都得死,還能贏嗎? 協會,真的贏了嗎? 台灣,多少網站在幫各位做免費、無形的廣告, 這些廣告的效益,真的不足你們取締網站後的效益嗎? 為了取締這些大大小小的網站,協會要付出多少人力成本。 (其實,我在偷笑,因為六一歌詞庫,極可能成為唯一的贏家, 因為我不只一次私下透露,免費,可以,付版費,更好, 只不過,我不想因一已之私,而傷害到大多數人的利益。)
另外, 許多會員已經注意到您在 貴網站發佈的文章, 標題是 "第一波, 協商失敗", 對此我們感到相當納悶, 因為: 1. 當日會上我們已經向您說明歌詞並非是附屬品, 而是擁有著作財產權的音樂著作, 在著作權法上享有重製權等等的權利, 相信您也是了解這個權利才來到會上與本協會會員根據我們所擁有的權利進行協商。 2. 我們也承諾會仔細討論, 會後再將報價回覆給您, 並沒有拒絕協商, 直接要求你們關站。 我們無法理解的是在尚未收到我方回覆前, 您就在站上發文協商失敗, 扭曲我方善意, 我們不禁要懷疑 貴網站是否確實理解著作權的重要性, 理解發揚歌詞文化的同時, 也需同時兼顧權利人的權益? 若您對著作權的總總尚有疑慮, 可以與我們聯絡, 我們會很願意向您說明。 希望您能將您po在網站上的這篇會造成社會大眾對音樂著作權有所誤解的文章拿下, 表達 貴公司尊重著作權與有心協商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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